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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级人民法院
院长审理行政案件 妥善化解行政争议
5月9日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邹波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了2起行政诉讼案件。驿城区房屋征收事务局、确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开庭审理前,邹波仔细审阅全部案卷材料,认真研究分析案情,组织合议庭成员对案情进行深入讨论。庭审中,邹波准确归纳争议焦点,对行政行为事实是否清楚、程序是否合法、法律适用是否正确等进行全面审查,并引导各方当事人发表意见,充分保障了各方诉讼权利。
最终,驿城区房屋征收事务局、驿城区顺河街道办事处二审诉陈某一案,经合议庭调解,当事人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实现案结事了;确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审诉佟某等三人一案,以上诉人确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撤诉告终。
上诉人表示,通过参加庭审,进一步提高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今后将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切实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被上诉人表示,法院耐心促成的调解结案结果,更好地维护了其合法权益。
下一步,全市法院将认真落实府院联动各项制度机制,充分发挥行政调解组织平台的职能作用,加大案件协调化解力度,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继续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促使行政机关负责人不仅“敢出庭、愿出庭、出好庭”,更要“出庭、发声、出彩”,让行政机关负责人与行政相对人平等对话,更好地回应群众关切,依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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