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阳县人民法院:加强府院联动 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2023-02-22 08:2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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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7日,正阳县人民法院调解一起不服治安管理处罚行政案件,在审理过程中,该院院长孙卫国亲自带头办理行政案,有效提升了司法和行政工作效率,为推动正阳县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中心的规范运行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

李某与朱某二人因琐事产生矛盾,发生肢体冲突,县公安局对朱某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李某对县公安局作出的处罚决定书不服,向正阳人民政府复议,县政府维持县公安局的行政处罚决定,后李某提起诉讼,要求撤销政府复议决定及公安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要求公安机关对朱某作出处罚。

为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孙卫国亲自通过调解,实质性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在庭前主动耐心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协调,并与公安局联手多次与李某、朱某沟通,耐心的进行释法明理,组织原、被告及第三人进行调解,李某明白并理解了行政机关做出不予处罚决定的原因,朱某也愿意道歉并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原告撤诉。

近年来,正阳县人民法院把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作为行政审判的重要着力点,始终坚持调解优先原则,主动作为、提前介入,努力从源头上化解行政案件,切实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真正达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近3年审理公安机关治安处罚案件通过协调化解,调撤率达30%。

关键词: 行政争议 县公安局 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