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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6日,汝南县男子郭某因酒后驾车陪妻子去美容,被扣了12分。
当日中午,家住汝南县城某小区的郭某周六闲来无事,就喝了点儿酒,酒足饭饱之后,想着是周六,郭某就大着胆子驾车带着妻子去美容。为保险起见,郭某专挑偏僻小路走,避开交警经常执勤的地点。
当日下午1时55分,当他驾车驶向狭窄的汝河东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汝河东路与汝河南路交叉口南侧时,发现前方有交警在检查。
郭某立即将车停下,打算掉头沿原路返回。可小路太窄了,又有其他车辆不断通过,车辆掉头很困难。急中生智,他开始倒车后退,结果被执勤交警看见,立即驱车过来查看。经酒精测试仪呼气检测,郭某酒精含量为37mg/ml,达饮酒驾驶机动车标准。
因饮酒驾驶机动车,郭某被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做出罚款1000元、持有的B2驾驶证被暂扣6个月、一次性记满12分的处罚,并且郭某还要重考科目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