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公开促公正——遂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主持召开暂予监外执行审查案件公开听证会

2022-11-23 08:4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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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刑罚变更执行法律监督工作,保障暂予监外执行公开公平公正,提升刑事执行监督的透明度, 11月18日上午,遂平县人民检察院分别对李某某和张某某暂予监外执行决定审查案举行公开听证。听证会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唐伟杰主持,邀请具有法律背景和医学背景的听证员参与,为罪犯是否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把脉问诊”。

听证会上,唐伟杰检察长就此次开展暂予监外执行听证会的目的和意义进行了说明。案件承办检察官介绍了基本案情和初步审查意见。罪犯李某某因开设赌场罪被遂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七个月,罪犯张某某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判决生效后两名罪犯以身体患有严重疾病为由,向遂平县人民法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遂平县人民法院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向检察机关征求意见,遂平县检察院根据审查情况依法出具了检察意见,建议法院根据二人的医学鉴定和近期病情复查情况依法决定。经遂平县司法局调查评估,张某某不符合社区矫正条件,且不能提供近期病情复查证明,遂平县人民法院决定对张某某不予暂予监外执行;李某某符合社区矫正条件,且能提供近期病情复查证明材料,遂平县人民法院决定对李某某暂予监外执行。法院作出决定后,遂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张某某不予暂予监外执行决定和李某某暂予监外执行决定进行审查,并形成了初步意见。四名听证员在听取案情,了解暂予监外执行相关法律规定后,对两名罪犯是否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和检察机关监督情况在听证会充分发表了意见,同意检察机关的案件初步审查意见。

刑罚执行是刑事诉讼活动的最后一公里,对暂予监外执行进行监督是检察机关对刑罚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一项重要职能,也是维护刑罚执行公平正义的重要体现。在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件过程中以公开听证的方式听取各方的意见,是该院的首次尝试,旨在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提升司法公信力,促进办理暂予监外刑事执行监督案件的公开化、规范化、制度化,保障暂予监外执行公开公平公正。

今后,遂平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严格落实听证制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公平正义,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关键词: 暂予监外执行 人民法院 检察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