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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平县人民法院积极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导,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以“民”为本,落实司法为民初心使命,加大执行力度,全力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11月16日,西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法对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开展强制腾房。
李某、姚某夫妻二人因借款合同纠纷被某公司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李某、姚某二人以名下抵押担保房产在法定数额内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承办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李某、姚某二人沟通、协商,然而被执行人李某拒绝履行还款义务。后法院依法对其抵押房产进行评估、拍卖,由竞拍人耿某某竞买成功。此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李某、姚某夫妻二人下达腾房公告,并多次与被执行人家属进行沟通,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腾房义务。
为有效维护竞拍人合法权益,西平县人民法院组织15名干警进行强制腾房。为确保本次行动的公开、透明,法院特邀请人大代表1名、社区工作人员3名、公证处人员3名参与本次执行活动。腾房活动开始后,根据活动方案划分的执行组、物品清点组、搬迁组、后勤保障组4个小组分头协作,腾房工作有序进行。经过近两个小时的紧张清点、搬迁,腾房工作顺利完成,并依法交付给买受人。
依法履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执行,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司法权威,又彰显了法律的公正。在以后的工作中,西平县人民法院将会一如既往将人民群众利益放在心头,进一步强化各项执行举措,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