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消息!引以为戒!驻马店交警曝光4起酒驾醉驾违法案例

2022-11-09 15:38:11


(资料图)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有效震慑酒驾醉驾违法行为,近日,驻马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布4起酒驾醉驾典型案例,以此警示司机朋友们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案例一

2022年10月18日14时30分许,秦某忍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酒后驾驶一辆无号牌三轮摩托车沿平舆县四坡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杨北路交叉口附近时,被平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其结果为:5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平舆县交警大队依法对秦某忍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200元处罚。

案例二

2022年10月29日22时50分许,王某东酒后驾驶一辆新能源机动四轮车沿雪松路由西向东方向行驶至雪松路与乐山路交叉口时,被驻马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开发区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其结果为:7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开发区大队依法对王某东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3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处罚。

案例三

2022年10月17日13时24分许,高某龙酒后驾驶一辆车牌号码为粤S2XD**的小型客车沿平舆县王新路由北向南行驶至王新路2公里附近时,被平舆县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其结果为:4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平舆县交警大队依法对高某龙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9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案例四

2022年10月16日13时25分许,曹某全饮酒后驾驶一辆无号牌三轮摩托车沿新浙线S330省道由东向西行至27公里附近时,被平舆县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其结果为:2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平舆县交警大队依法对曹某全饮酒后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7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驻马店交警提醒:酒驾醉驾是违法犯罪行为,极易导致交通事故,严重危害自身与他人安全。广大驾驶人要时刻牢记红线、守住底线,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关键词: 交警大队 三轮摩托车 机动车号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