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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燏函
生活垃圾经常不及时处理,车辆乱停乱放,小区楼顶漏水不解决……在许多业主看来,这些都是物业分内之事,可鲜见对方主动作为。为此,许多人寄希望于有了业委会,物业存在的各种问题就会迎刃而解。然而,事情可能没有那么简单。
首先是成立业委会不容易,小区有上千住户,业主们因为工作忙、怕麻烦、个人力量小等原因很难形成合意,开发商、物业也千方百计阻挠。其次是好不容易成立了业委会,但很快成为“一言堂”,不允许业主发表不同意见。有的业委会与物业、开发商等沆瀣一气,发生利益捆绑,违法侵占小区公共资源。
因此,业委会相关规章制度亟待完善细化,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业委会的监督引导,充分发挥业委会促进基层自治的积极作用,推动业委会和物业公司合力营造优质的小区环境。
必须加强对业委会的有效监督。业委会作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业委会活动中的作用,全面落实对业委会的指导监督管理。具体来说,包括在业委会成员选举上严格把关,对业委会重大问题的讨论介入引导,教育业委会委员维护居民利益,对损害业主权益的行为进行批评等。
基层政府也需要定期对业委会进行培训,鼓励业委会购买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物业管理法律顾问、物业管理矛盾纠纷化解等社会服务,让业委会委员深入了解学习法律法规,明确业委会权利和职责,规范运行,增强业委会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