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要闻:严字开头 警钟长鸣——西平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司法局开展矫正对象集中警示教育活动

2022-11-03 18:23:35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的悔罪意识和守法意识,严肃刑罚执行,11月1日上午,西平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司法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教育活动。

活动中,县司法局工作人员首先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身份核对,对社区矫正对象违反规定被训诫、警告的整体情况进行通报,向他们宣读并送达《社区矫正训诫决定书》、《社区矫正警告决定书》,对他们进行警示并责令纠正,告诫他们要珍惜机会、服从管理、遵纪守法、积极接受矫正。

随后,西平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负责人结合西平县社矫对象因受到警告和行政处罚被收监执行的典型案例,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警示教育,提醒社区矫正对象要牢记教训、深刻反省,必须始终牢记自己的身份;要有规矩意识,端正矫正态度,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积极参加集中学习教育和公益活动,增强法制观念和悔罪意识,培养社会责任感和纪律意识;珍惜“监外服刑”的机会,认真接受司法所监管教育,彻底改过自新。

最后,县司法局工作人员带领社区矫正对象参观了教育展板,工作人员进一步解读相关典型案例,同时对社区矫正法中定位管理、请销假制度、外出审批制度以及相应的违规处理条款进行了细致的讲解。通过警示教育,社区矫正对象表示要认真学法守法,努力成为一名有益于社会的好公民。

通过此次集中警示教育活动,树立了社区矫正执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促使社区矫正对象对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也为社区矫正对象敲响了警钟,起到了良好的教育和警示作用。下一步,西平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多措并举开展好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加强与司法机关沟通、配合,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关键词: 社区矫正 警示教育 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