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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日,驻马店市交警支队示范区大队辅警班凯翔在辖区巡逻时,接到市民求助,称在路边捡到一只受伤的猫头鹰,需要给予救助。
民警通过初步观察发现,猫头鹰的躯干、爪子、翅膀均无明显外伤,但无法正常飞行。为避免二次伤害,班凯翔找来纸箱,小心翼翼地将猫头鹰带回警亭先行照料。
为了使猫头鹰得到更好的救助,示范区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李双莉联系到了森林公安并进行了移交。
驻马店交警提醒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如遇到受伤、迷路的野生动物,请及时联系公安机关或林业部门进行妥善救助。
关键词: 避免二次伤害 森林公安 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