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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从即日起,驻马店市开展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为90%。今年稳岗返还实行“免申即享”经办新模式,企业不需要填表,经办机构通过数据比对,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直接进行发放。
返还对象及条件: 驻马店市范围内的参保企业缴纳失业保险1年以上(含1年)并足额缴费的;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下列4类企业不予返还:截至2021年12月底,失业保险存在历史欠费的企业(政策执行期内,欠费及时补缴后可纳入返还范围);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被列入破产清算或注销名单的“僵尸企业”;稳岗返还时,失业保险参保人数比上年末参保人数减少超过50%的企业。
稳岗返还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护,各级经办机构予以重新拨付,逾期不再办理。
还没有接到公示通知和补信息通知的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参保企业,可登录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https://ggfw.hnylbx.com) 中的“单位办事通道”,选择“单位业务”,点击“普通稳岗返还信息确认”,确认并提交单位联系人和银行发放信息,经办机构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