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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引导广大居民养成文明行为的良好习惯,努力营造文明创建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8月1日,汝南县人民法院开展“倡导文明行为,建设幸福美丽汝南”《驻马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志愿服务活动。
活动中,该院的志愿者们通过设置政策法规咨询台、向市民发放《驻马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资料等方式,耐心讲解文明习惯、文明养犬、文明出行等条例内容,教育引导居民遵守法律法规、公序良俗和文明行为规范,自觉审视自己在日常工作、生活中的行为习惯,自觉劝阻破坏环境卫生、损坏公共设施、浪费公共资源、违反社会公德的现象和行为,共同维护美丽家园。
此次活动的开展,不仅加强了广大市民对《驻马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知晓度,更提高了市民文明出行、文明旅游的意识。下一步,汝南法院将持续宣传贯彻好《条例》,做积极参与者、主动践行者和成果共享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