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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当事人李某委托家属来到平舆县人民法院辛店法庭,将一面写着“一心一意为民办事、依法办案快速到位”的锦旗送到了辛店法庭庭长魏志宏及法官助理吴亮亮手上。
2021年12月31日,王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平舆县某乡某路段时,撞到李某,致使李某受伤。经交警认定,王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李某无责任,涉案车辆在某保险公司投有保险。李某的伤情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构成十级伤残。事故发生后,李某将王某、某运输服务公司、保险公司诉至平舆县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魏志宏接到该案后,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积极与原、被告进行沟通。经了解,原告李某已过古稀之年,本身家庭困难,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伤害,已经花费了不少的医疗费用。为了能使原告李某尽快获得赔偿,魏志宏法官加快办案速度,在送达文书、证据质证、委托司法鉴定、判决等程序方面都力求快速、高效。并且,在告知原告李某提交材料时,细心交代,确保原告少跑路,便利当事人。
经开庭审理,平舆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保险公司赔偿原告李某各项损失共计57556.1元。判决生效后,为尽快解决李某的“烦心事”,让李某能及时快速拿到赔偿款,魏志宏法官主动与保险公司进行联系沟通。经过魏志宏法官耐心细致的劝导,保险公司在判决生效期内支付了全部赔偿款,纠纷得到妥善化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