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今日发放第四期电子消费券 上午10时开始领完为止

2022-04-15 18:51:15

为有效缓解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促进我市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促消费、惠民生、提振经济。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4月15日,在驻马店市范围内通过“云闪付”平台举行“巨惠天中·乐享生活”电子消费券发放活动。

市商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市今日发放第四期电子消费券活动主题是汽车和零售类。领券时间是4月15日10时开始,领完为止。使用种类和期限是汽车类:4月15日至5月31日,零售类:4月15日至4月30日。活动对象是所有在驻马店的“云闪付App”用户(包括外地来驻人员)。

发放第四期电子消费券活动内容分别是:汽车类消费券1020张,共计金额540万元,分三种面值:3000元消费券300张(单台满8万元~10万元,不含10万元)、5000元消费券420张(单台满10万元~15万元,不含15万元)、8000元消费券300张(单台15万元以上,含15万元)。燃油车和电动车均可参与活动,获得汽车优惠补贴资格的获券用户限参与三种汽车补贴的其中一种。零售类消费券(含商超、餐饮、住宿、加油站)6.3万张,共计金额210万元,分两种面值:20元消费券3.5万张(消费满100元可使用)、50元消费券2.8万张(消费满200元可使用)。用户在活动期间两种面值消费券可各领取1张。票券到账后,用户在指定零售销售场所通过“云闪付App”付款码使用银联卡支付,可享受对应力度优惠。

领到电子消费券后如何使用?获得汽车补贴资格的用户(获得驻马店市政府汽车消费券的用户)在指定日期内(2022年4月15日至5月31日)先行购买车辆,取得购车发票并完成车辆上牌后,登录“云闪付App”首页“汽车券核销”专区内填写个人信息,上传购车发票、身份证原件、行车证、购车银联交易小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税务机关必须为驻马店市市辖区)等资料,填写申请补贴款的入账银行卡账户信息(银行卡账户入账信息需要与获券人信息一致,需填写具有非透支功能的储蓄卡实体卡卡号(借记卡))。购车发票的开票日期和行车证发证日期需在活动时间之内。用户身份真实性、发票真伪性等资料经审核通过后,汽车消费补贴资金通过贷记交易渠道入账该用户填写的银行卡账户内。用户可通过“云闪付App”绑定对应银行卡查询补贴资金。领券人与购车人、补贴申请人、发放人借记卡账户需一致。

关键词: 驻马店市 购车发票 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