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帮我们追回被侵占的180万元钱,解决了我们的燃眉之急,真是为企业办好事、办实事!用这面锦旗,来表达我们真诚的感谢!”近日,正阳县某公司代表李某紧紧握住驻马店市纪委监委办案人员的手,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近年来,驻马店市纪委监委在严格依纪依法办案、不断加大惩腐力度的同时,更加注重执纪温度的体现。尤其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在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积极为企业纾难解困,助力企业渡过难关。
去年,市纪委监委第十审查调查室办理正阳县融媒体中心职工尤某(正阳县某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涉嫌单位行贿罪、职务侵占罪案件。其中,尤某利用职务便利,侵占该公司180万元资金。2021年12月13日,尤某被移交司法机关审查起诉。
遭遇疫情的该企业,又因尤某的违法行为“雪上加霜”,企业发展陷入困境。为缓解企业经营困难,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市纪委监委决定将180万元人民币返还企业。
为彰显执纪导向,市纪委监委举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暨为企业追回被侵占资金发放仪式,现场向该公司返还被侵占资金180万元。
“在今后发展中,我们将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办人民信得过、政府放心的企业,努力创造更多就业岗位,造福于民,回馈社会。”该公司代表在发放仪式上激动地表态。
“在查办案件过程中,我们坚持审慎、严谨、规范、文明办案的原则,对于积极配合调查的,一般不冻结企业及关联方账户、财产,不查封、扣押企业合法财物,不因办案而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谈起查办经历,市纪委监委第十审查调查室主任胡器成说。
情暖企业,护航发展。去年以来,市纪委监委共查处损害营商环境问题61起,党纪政务处分69人。
“在处理涉企案件中,既要查清企业涉案问题,又要着力保障涉案企业合法权益,尽力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支持企业健康发展,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曹新博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