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重庆的大一学生罗海星(化名)最近遇到了一件怪事,一个她完全陌生的账号在网络购物平台某款美白精华的评论里,晒出她之前发在社交平台上的一张自拍照,并配文称“精华细腻好吸收,肌肤有着很好的吸收效果,美白效果很好呢”。记者近日调查采访发现,多个网购平台存在盗图刷好评现象,这种盗图行为不仅仅存在于评论中,更有甚者,有商家直接盗用网图、其他店家商品宣传图为自己的商品进行包装。(法治日报)
某些网店盗用其他商家的商品图片,个人的原创作品,甚至自拍照,对自家店铺和商品进行包装营销的行为,被人们称为“盗图抄店”。律师表示,盗用他人图片用于宣传自家商品,用低成本换取高利润,实际上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这种行为可能侵犯原图作者的著作权或原商家的商标权。如果所盗图中包含买家、模特或他人的肖像,还涉嫌侵犯肖像权。盗图抄店或盗抄资质等,则可能涉及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对消费者构成欺诈等情形。
网购盗图存在跨地域性、跨平台性和隐蔽性等特点,大量“一键搬店”软件充斥网络,从源头盗图搬店到后续生产加工,形成了完整的制售假冒商品的产业链。虽然目前已有个别地方的市场监管部门对网购平台盗图行为进行查处,但结案数量和侵权数量相比不过九牛一毛;部分网购平台基于流量利益考虑,对盗图者的处置缺少强力和精准措施,且处罚太轻;被盗用者因维权成本问题,也往往对盗用现象忍气吞声,这些都使得盗图行为泛滥。
盗图行为涉嫌多重违法,如果任其泛滥下去,不仅直接侵犯原图作者、原图商家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会对互联网商业环境、数字经济生产要素造成严重危害。因此,治理网购盗图行为,需要相关职能部门、平台、协会、商家等多方发力,齐抓共管。比如,市场监管部门要与网购平台建立互通共治机制,压实网购平台治理责任,尤其加大对更易出现“一键盗图”“一键搬店”平台的监管,实现“一处清退、处处关店”;执法部门、司法机关要依法追究盗图者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达到“处罚一个、警醒一片”的威慑效果。
治理网购盗图行为,网购平台要有更大作为。一方面,建立较为通畅完善的侵权投诉机制,建立行业内非法商家黑名单制度,对网购盗图行为统一“标尺”,提升投诉处置效率,降低维权门槛和成本;另一方面,加大对盗图商家的惩罚力度,如采取“贴标”、负面名单公示等进行声誉罚,对反复多次进行盗图抄店等情节严重的商家,除了及时下架侵权链接,还应通过执法、司法途径给予严惩。同时,加大原创保护力度,形成正向激励效应。
网购平台盗图者,被业内称为“耗子”。有业内人士称,这些盗图“耗子”有的一年净赚两三千万,仿冒成本很低。近日,成都高新法院公开审理一起火锅店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涉事老板被判刑10年、判罚1376万元,引发强烈关注。这也为治理网购盗图行为提供了镜鉴:只有形成监管合力,加大惩处力度,提高违法成本,让盗图“耗子”无利可图、得不偿失,才能营造更好的互联网商业环境,维护原创者与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付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