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将义务教育、高中教育教师纳入奖励性补贴保障范围

2022-02-18 13:22:05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熊杰)2月18日,笔者从鄂州市财政局获悉,2021年,鄂州市推进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加大财政供给,保障教育事业均衡发展。

据悉,2021年9月15日鄂州市将17所市直义务教育学校和4所市直幼儿园整体划转鄂城区。市财政局按照“一个不低于,两个只增不减”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核定2022年市属21所学校(幼儿园)本级财政拨款基数,并设置五年的过渡期,以确保移交工作稳定。

根据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要求,鄂州市财政局会同市教育局对教育领域当前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开展摸底调研,在此基础上起草完善《鄂州市教育领域市与区(开发区、经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

2021年,鄂州市安排教育专项资金63691万元,大力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从基本均衡迈向优质均衡发展。支持推进市二中和武昌学校新建、市官柳小学和市一中等10所学校改扩建、30所农村学校“改薄工程”,新增学位数5060个,实现起始年级无大班额。

与此同时,该市实施38个“扩大公办幼儿园学位数”项目,增加公办学位数5767个,公办园在园幼儿数占比达50.9%,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比达92.2%。

此外,鄂州市财政局积极支持鄂州职业大学实施湖北省高水平高职别院校和专业群建设计划,2021年加大教育投入3500万元,并承诺从2021年起,三年内预计投入建设经费1.2亿元。

让广大教师欣喜的是,鄂州市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阶段教师纳入奖励性补贴保障范围,同时按对标当地公务员奖励性补贴标准进行发放,确保了鄂州市义务教育教师待遇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工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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