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发查缉布控系统报警,男子4年内第3次醉驾当场被抓!

2021-10-27 09:07:33

极目新闻记者 吴昌华

通讯员 李佳 张尊杰

10月23日晚,武汉男子胡某第3次醉驾上路,触发查缉布控系统报警,当场被抓。10月25日,武汉交警介绍,已将其刑事拘留。

10月23日18时06分,蔡甸区交通大队在永桐公路设卡盘查时接查缉布控系统报警,执勤民警将目标车辆拦截后,发现这辆灰色小轿车的驾驶人胡某满身酒气,经呼气检测,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6mg/100ml。因涉嫌醉驾,民警将其移送至醒酒中心进行抽血检验,血检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126.44mg/100ml,超过醉驾标准,涉嫌危险驾驶。

经查,驾驶人胡某2018年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以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2020年再次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大队罚款1500元,行政拘留十日,并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这次是他在4年内第3次醉驾被抓。

武汉市公安交管局事故预防与处理大队醉驾办案中心介绍,胡某在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醉酒驾车,而且在4年内3次醉驾,屡教不改,不仅对自己不负责,更是对他人生命安全的漠视。胡某目前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将面临拘役、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等严厉处罚。

市公安交管局事故预防与处理大队负责人介绍,交管部门建立了酒醉驾失格驾驶人的人脸库,凡失格后驾驶车辆上路,路面高清摄像头通过人脸识别后,车控网系统会自动报警,系统同时启动对所驾车辆进行视频追踪,并推送到路面交警PDA进行及时精准查缉,提醒失格驾驶人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上路必被捉。

武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牢固树立“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思想底线,公安交管部门将持续通过大数据研判、多警种联动、全媒体曝光等方式,严厉打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消除安全隐患,严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附:酒后驾驶处罚

●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记12分,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醉酒驾驶机动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关键词: 系统 驾驶 机动车 醉驾 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