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警方通报女子锤伤公交司机案:加害者患精神疾病

2021-10-11 20:09:14

极目新闻记者 丁伟

10月10日下午1时许,在辽宁省本溪市3路公交车上,一女乘客越过司机安全门,用金属锤子击打公交车司机头部,致其头破血流缝6针(极目新闻此前报道)。10月11日下午,辽宁省本溪市公安局明山分局官方微博发布警情通报称,加害者系赵某,31岁,有精神疾病医院开具的二级精神疾病患者证明,目前公安机关已将赵某送至市康宁医院接受治疗。

公交车内监控视频显示,10月10日下午1时许,辽宁省本溪市,停靠在路边的3路公交车内,一女乘客越过司机安全门,用锤子锤击公交司机头部多次,后锤击司机身体部位数次,致司机头部鲜血直流。据本溪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工作人员称,受伤司机今年不到30岁,其在完全没有防备的情形下,遭到女子袭击。“司机头部缝了3针,下眼眶缝了3针。”工作人员称。

11日下午,辽宁省本溪市公安局明山分局官方微博发布警情通报称,2021年10月10日13时许,本溪市3路公交车站前始发站一辆公交车上发生一起乘客用小铁羊角锤击打公交车司机的案件。

接到报警后,公安机关立即出警,迅速控制住加害者。通过现场调查取证,加害者系赵某(女,31岁,有精神疾病医院开具的二级精神疾病患者证明),事发当天在其母亲的陪同下,准备一同乘车前往康宁医院看病。当时,赵某向司机孙某询问是否认识刘某某,在得到司机的否定回答后,赵某不让司机开车,并取出自身背包中的小铁羊角锤(其母亲称锤子是几天前购买用于钉钉子的),对司机头部进行击打,致司机孙某头部受伤,经医院诊断为轻微伤。公安机关已将赵某送市康宁医院接受治疗。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审理中。

关键词: 辽宁 警方 通报 女子